中国政策

「提醒」别以为挖到“矿”,小心那是“坑”!-挖挖矿

「提醒」别以为挖到“矿”,小心那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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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挖矿”活动消耗大量电能,增加碳排放,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于2022年1月发文,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于2021年9月发文,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经营活动。

中国检方解释:非法窃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挖挖矿

中国检方解释:非法窃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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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而个人支配的比特币也不能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在比特币无法认定为财产的情况下,非法窃取比特币的行为,需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予以规制。

广东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联合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设备-挖挖矿

广东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联合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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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对虚拟货币“挖矿”设备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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