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对比特币矿工的用电量启动“紧急”调查
美国能源信息管理局 (EIA) 将于下周开始调查,询问挖矿公司拥有多少挖矿设施、在哪里运营,以及他们是否使用工作证明 (POW) 或股权证明 (POS) 与加密货币进行交互共识机制。
美国能源信息管理局 (EIA) 将于下周开始调查,询问挖矿公司拥有多少挖矿设施、在哪里运营,以及他们是否使用工作证明 (POW) 或股权证明 (POS) 与加密货币进行交互共识机制。
最高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简称修改决定),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非法集资在司法实践中的定罪量刑必将产生重大影响。
贵州省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该类项目加价标准提高为每千瓦时2元。
9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发改委《通知》”),宣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被正式列为淘汰类产业。“9.24通知”发出后,全国各省均有落实政策,本文具体汇总。
“海外挖矿”或者“海外托管矿机”应首先咨询所属国法律对加密货币“挖矿”活动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因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临时禁令,而被处以大额罚款或没收矿机的处罚。
去年12月,该国参议院已经批准了该法案,今年5月份,众议院通过了该法案,但是进行了修改。因此,它又回到了参议院。现在由两院批准,法律必须提交给有权批准或否决的行政部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为贯彻落实《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各地各部门持续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高压态势,维持金融市场秩序,推动走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
哈萨克斯坦议会提出的新立法如果获得通过,将只允许授权矿工铸造数字货币。该草案旨在全面规范该行业,并减少其提案人所称的该行业无节制的电力消耗。
“挖矿”行为,包括个人“挖矿”和企业“挖矿”,均不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仍然强烈建议“矿友”们要积极支持并响应国家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清退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政策,积极主动配合各级监管部门尽早清退“挖矿”设备及“矿场...
根据国家和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相关政策规定,严禁一切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四川省对发文之日起至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关停之前的实用电量执行差别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