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打掉一起“虚拟货币”挖矿案,现场查获虚拟货币“挖矿”专业矿机190余台!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发改委等部门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广东省近期也在推进治理虚拟货币“挖矿”工作,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能源局公布了广州等部分地市整治虚拟货币“挖矿”的典型案例。

记者获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近期组织开展了广州市首次虚拟货币“挖矿”现场整治行动,成功端掉一个隐藏在电动车充电站里的虚拟货币矿场,现场查获虚拟货币“挖矿”专业矿机190余台,价值500余万元。

该“矿场”实际经营人打着高科技公司名义,租用充电站场地从事“挖矿”活动。为掩人耳目,该公司在“矿场”外围竖起围墙遮挡,里面还有一道门锁,并请专人看守,对外宣称从事科技研发。虽然“挖矿”活动耗电惊人,但由于充电站用电量大的特点,该矿场得以成功隐藏。截至被查时,该矿场已持续“挖矿”1000多个小时,耗电量高达9万多千瓦时。在供电部门的配合下,工作组现场对涉事“矿场”进行断电处理,并召集“矿场”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挖矿”活动,责成其写下承诺书,保证不再从事“挖矿”活动。广州市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行动首战告捷。

此外,2月26日,揭阳市在打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中,查获“矿机”916台,取得了丰硕的战果。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挖矿”最大的成本是“矿机”运行所需的电费。

根据发改委的定性,“挖矿”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2021年9月,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发挥合力,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严监管之下,虚拟货币规模化“挖矿”在国内被全面禁止,但个人“挖矿”行为在某些地方依然存在。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仍有不少人在研究咨询挖矿行为,另外也有网吧等经营者仍在违规挖矿。

业内预计,后续虚拟货币“挖矿”监管将保持高压态势,投机者应杜绝侥幸心理,及早暂停和终止“挖矿”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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