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法院案例

挖矿挖呀挖,钱没了!-挖挖矿
中国新闻

挖矿挖呀挖,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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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法院一审认为,双方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对货币的监管,扰乱国家经济金融秩序,认定购销合同、托管服务合同均无效。双方买卖的标的物是服务器,又交由科技公司管理,依据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其履行了交付和代管。

虚拟货币“挖矿”属非法金融活动-挖挖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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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属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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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极大,不利于国家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经济发展秩序,双方签订的《商业竞业禁止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无效合同,故驳回科技公司诉请。

村委会的25台便民查询机,为何成为了挖矿工具?-挖挖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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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的25台便民查询机,为何成为了挖矿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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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检察院经过审查认定,朱某非法控制“农民一点通”触摸查询机共计25台,用于获取虚拟货币“以太币”(ETH),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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